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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旅程网
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政党是英国保守党。保守党是世上最古老的有组织政治团体,其演化可上溯至18世纪,早期在国会的托利党派系,以至于活跃于16至17世纪时期,一种在议会内支持政府,称之为“帝党”的不正式派别。普遍认为,保守党与美国民主党的份量与地位相若,而美国民主党的历史则可直接上溯至18世纪。以选举的胜出次数计算,保守党是英国历史上最成功的政党,其前任党魁是特蕾莎.梅,她同时也是前任英国首相,并负责统率内阁。
与工党的情况一样,保守党近年正面对党员人数持续下滑的趋势。尽管自卡梅伦在2005年12月当选党魁后,保守党党员人数一度有回升的迹象,但踏入2006年以后,人数即重新下降,至2006年年尾,其党员总人数甚至要比卡梅伦上任党魁的时候还要低。不过话虽如此,保守党现时尚大约有290,000名党员,仍然是英国党员人数最多的政党;至于工党和自由民主党则分别大约有200,000和70,000名党员,两者加起来的人数仍要比保守党的低。
英国是君主立宪国家,首相是掌握实权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没有总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制度由来
英国内阁的首脑。按惯例由英王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后,1714年德意志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继承英国王位。他因不懂英语,不谙英国国务,1717年起停止参加内阁会议。
1714年,英国女王安妮驾崩无嗣,在乔治一世的前面还有五十位血缘关系和安妮女王更接近的贵族,但他们都是天主教徒,不能继承英国王位。
乔治一世则是血缘和安妮女王最接近的新教徒贵族,所以根据1714年的遗嘱继承英国王位,称乔治一世,成为汉诺威王室的第一位国王,也是一个母语是德文,而且无法使用流利英文的国王。
他敕命辉格党领袖罗伯特·沃波尔为内阁首领,自己并不出席内阁会议。并从此开创了英国君主不出席先例,会议改由国王令一名亲信大臣主持,成为了英国首相制度的开端。
责任内阁制度之下的英国国王、议会、首相、内阁的关系是密切联系、相互制衡。
具体来说:
1、国王是国家元首,是英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也是英国国教世袭领袖。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法律上赋予英王的权力由内阁和议会行使。在对外交往代表英国,是英国国家的象征。
2、议会是国家政治的中心,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分为上下两院。上议院是贵族议院。下议院是平民院,是民主的代议机关,议员由普选产生.经过多次改革,上议院在议会中居于从属的地位,只起辅助性的作用。
3、英国首相:英国政府首脑。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确认并任命后才正式成为首相。首相身兼政府首脑、议会党团领袖数职,手中握有行政与立法大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4、内阁是英国的政府,首相由国王任命,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或首相负责,如果议会通过对内阁不信任案时,整个内阁(包括首相)要么下台,要么内阁提请国家元首宣布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
英国这种独特的君主立宪制适应了英国社会独特的国情,为其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与发展:
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威廉三世逐步退出内阁。
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根据《王位继承法》,由德国的汉诺威选帝侯继承王位,即乔治一世。由于不懂英语,逐渐对参加内阁会议失去兴趣,于是很少出席会议,甚至不出席会议而让大臣们去料理国事。于是大臣们有事就自己商定对策,然后提交给国王审定。
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内阁制正式形成。
1742年,首相罗伯特·沃波尔失去下院多数的信任,被迫率内阁全体辞职。此后,“内阁失去下院多数信任必须辞职”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制度。
1784年,小威廉·庇特试图通过改革来抑制国王(乔治三世)专权倾向抬头,而当时有不少议员被国王收买,庇特下令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议会,他的改革得到新议会的大力支持,庇特得以继续主持内阁17年。
由此形成惯例:内阁失去下院多数议员信任,可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若新议会支持内阁,则内阁继续执政,否则必须辞职,由下院多数派去组阁。由此,形成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制。
按照惯例,英国首相由下院多数党党魁担任,这一惯例确立了首相必须为下院议员的原则。现任首相鲍里斯 • 约翰逊是下院阿克斯布里奇和南赖斯利普(Uxbridge and South Ruislip)议会选区议员。
除了与财政相关的议案,上议院有权对其他任何法案立法。并且,上议院可以否决下议院的议案。但是,如果下议院再次通过议案,上议院就没有权力否决了。
从实质上来说,上议院的权力已经被架空了,就像英国女王一样,变成了一个吉祥物,或者花瓶。所以,上议院根本就无法对抗女王,更无法对抗执掌国家机器的首相。
首先,英国国王和女王没有本质区别,传给男性就是国王,传给女性就是女王,伊丽莎白女王或维多利亚女王都是恰好传到自己这里了,不存在国王和女王谁比谁更高级的说法。
如果要严格说到底谁谁最高领导,那要分开讲。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女王是名义上的最高君主,但并没有太多实际政治权力,更多是一种象征。
现在英国女王掌握的权力有:
军权,女王是英国三军总司令,所有士兵都会听她指挥;
法律立废,所有法律的批准或废除都需要女王同意;
此外,首相解散国会或者选举也要征求女王意见;
不过,女王实施这些权力基本上都要参考国会或民众意见,并不能真正的完全按照个人意志使用,更多的只是走一个官方流程,相当于图章的作用。
而英国实际的政治大权掌握在首相手里,首相是真正的英国政府首脑,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
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的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任命后正式成为首相。
根据英国宪法惯例,首相拥有以下大权:
1.有权解散议会。
2.首相可向议会提出立法动议权。
3.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
4.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
5.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
6.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
7.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
8.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
9.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
10.首相掌握着三军的总指挥权,有宣战权。
虽然首相做各种决定前也要考虑各方利益和意见,但毫无疑问,英国首相才是真正掌握实权的人。这方面,英国与其他君主立宪制国家,如日本、荷兰、西班牙、泰国等相似。国王是国家君主,首相是政府的最高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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